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通辽市2021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
为做好2021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制定了《通辽市2021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2021年3月19日
上一篇: 关于印发《2021年通辽市农牧业机械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下一篇: 《通辽市促进奶业振兴的具体措施》的政策解读
锚定农业农...
2026年...
退耕还林别...
申请宅基地...
合作经济处...
乡村振兴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