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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蚌埠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通知

时间:2021-07-02 作者:佚名 来源: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蚌埠市农业转基因生物

  监管工作方案》通知

  

  各县、淮上区农业农村局,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高新区经贸发展二局,经开区经贸发展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和加工等活动,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1〕3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蚌埠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4月25日

  蚌埠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j.bengbu.gov.cn/xwdt/tzgg/8834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