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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构的通知》(聊财采〔2019〕43号)文件的要求,采购LED屏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计划备案,由于前期该项目未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不符合政府采购流程,因此《关于遴选LED屏施工单位的公告》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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