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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翠玲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1-07-03 作者:佚名 来源: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翠玲同志任惠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中共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1年3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gbrs/rsrm/content/post_4241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