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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灌云县畜牧兽医站派出专人圆满完成部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任务。本次抽样共采集屠宰场鸡肉8份,养殖场鸡肉1份,屠宰场鸡肝4份,养殖场鸡蛋1份,养殖场牛奶2份。要求抽样人员现场将所取样品分为2份,1份样品留被抽样单位留存,另1份样品带回邮寄至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进行检测。并填写抽样单一式三份,官方兽医在抽样单上签字后,分别由检测机构、被抽样单位与官方兽医所在单位保存。预计本次抽样检测结果在15日后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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