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1〕9号)文件精神,按项目验收工作程序,我校对照本校2020年度办学条件达标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组织开展自查、总结和校内验收工作。撰写校内验收报告,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出具项目《审计报告》,现将相关验收材料向社会公开公示。
附件:1.《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项目校内验收报告》
2. 《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项目审计报告》
上一篇: 江农农〔2021〕294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扶持家庭农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政讯通乡村...
查村账被拒...
身份不被认...
乡村振兴县...
农业农村厅...
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