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辽农质[2022]1号
辽宁省苗种执法总队:
你单位12月16日《辽宁省水产品苗种执法队关于变更检测机构名称的请示》(辽苗执发[2021]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辽宁省渔港与水产苗种中心变更为辽宁省水产苗种执法队,法人代表由林军变更为高广斌,原单位所取得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2020]农质检核(辽)字第0004号)的检测机构名称进行变更为辽宁省水产苗种执法队,证书编号不变。
此复。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5日
(主动公开)
上一篇: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沈阳市辽中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变更检测机构名称和法人的批复
农业农村厅...
锚定农业农...
2026年...
退耕还林别...
申请宅基地...
合作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