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收益的影响,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近日,我市财政、农业农村、银行等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及时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截至目前,14570万元资金已经发放到各县区。
此次补贴对象为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等为补贴范围,由各县区结合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县域内保持一致。
据悉,我市将通过“四个严把”,即严把发放程序关、严把信息核实关、严把标准确定关、严把资金发放关,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等方式,依规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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