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村官监督

【部门反馈】关于征求《党支部引领合作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时间:2022-12-24 作者:佚名 来源: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及未采纳原因
1 濉溪县组织部 无意见
2 相山区组织部 1.建议严格规范管理,以添加附件的方式制定结合本市实际的合作社章程、合作社资金监管等机制,完善合作社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社务公开等制度,加强合作社资金监管,确保合作社规范运行;
2.建议强化村干部监督管理,将合作社业务事项纳入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3.建议出台党支部引领合作社政策扶持机制。
采纳
3 杜集区组织部 无意见
4 烈山区组织部 无意见
5 市发改委 建议党支部引领合作社试点工作向集体经济薄弱村予以倾斜,更好带动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采纳
6 市教育局 无意见
7 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 无意见
8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无意见
9 市公安局 无意见
10 市民政局 无意见
11 市司法局 无意见
12 市财政局(国资委) 无意见
1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意见
14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无意见
15 市生态环境局 无意见
1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意见
17 市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18 市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19 市水务局 无意见
20 市林业局 无意见
21 市医保局 无意见
22 市商务局 无意见
23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无意见
24 市卫生健康委 无意见
25 市退役军人局 无意见
26 市审计局 无意见
27 市统计局 无意见
28 市市场监管局 无意见
29 市应急局 无意见
30 市城市管理局 无意见
31 市防空防震办 无意见
32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无意见
33 市政府信访局 无意见
34 市扶贫局 第4页“二、重点任务(二)明确股权设置”中最后一句“……尽量吸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入社”建议修改为“……尽量吸收脱贫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孤寡老人等弱势
群体入社”。
采纳

  


原文链接:https://ny.huaibei.gov.cn/zwgk/public/60/598688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