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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25 作者:佚名 来源: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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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2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与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区域公用品牌监测与申报

  (一)2021区域公用品牌年度监测。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已入库区域公用品牌(名单详见附件)认真开展年度监测工作,于11月10日前完成品牌发展情况表网上填报工作(网址:http://47.106.107.76:1080),对不参加年度监测点区域公用品牌需做出情况说明。

  (二)2022区域公用品牌入库申报。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地方特色农业发展,积极组织辖区内产业基础扎实的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入库申报,于11月10日前完成入库申请网上填报(网址:http://47.106.107.76:1080),入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申报单位导出入库申报书(一式一份)盖章后,于11月10日前寄送至我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联系人:高成振13428278826)。

  二、开展产品品牌复审与申报

  (一)2021“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复审。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已入选2021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的农业经营主体(名单详见附件),于11月10日前完成产品品牌信息网上更新填报10 日前完成产品品牌信息网上更新填报(网址:http://47.106.107.76:1080,账号为原申报账号)。2021年监测情况已经确认完成,不可再进行数据修订,对连续两年不完成年度监测的产品品牌予以清退出名单。

  (二)2022“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申报范围和要求(详见附件),组织辖区内复函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47.106.107.76:1080,申报账号自主注册开通),申报主体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务必按要求于11月10日前完成申报和初审工作。并将推荐的申报书一式两份(盖章)寄送至我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联系人:高成振13428278826)。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nyncj/zwgk/xmsb/content/post_2713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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