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升亩均财政投入标准。明确2023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从不低于2250元提升到2500元以上,到2025年逐步提高到3000元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加大市县财政投入,提高建设标准。
二是明确结余资金使用方向。明确招标节余资金和项目结余资金原则上要继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等,未用于高标准农田的结转结余资金,绩效评价时不计为项目实际投入。
三是落实管护资金支出责任。明确市县财政要按照建成高标准农田管护实际需求足额落实管护资金,省财政给予奖补。2023年,省财政安排1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同时,深化拓展专职管护员网格化管护、金融保险管护等创新做法,提升建后管护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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