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梧农局发〔2023〕6号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梧州市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doc梧农局发〔2023〕6号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梧州市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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