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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投标监管工作反馈渠道的公告

时间:2023-12-04 作者:佚名 来源: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辽源市农业农村局作为行管部门,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吉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及《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投标监管工作,现加大农田建设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执行力度,将反馈热线电话公布如下:

  0437-3297047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附件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附件6:吉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7: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责任编辑:袁赫潞) [纠错]
原文链接:http://nync.liaoyuan.gov.cn/tzgg/202312/t20231201_671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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