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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本级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项目的公示

时间:2023-12-24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3〕20号)及《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省级下达专项资金142万,在吉林市城区、开发区落实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面积4.37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面积4.19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面积0.18万亩),参照各城区、开发区2022年上报的地膜覆盖面积,经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研究,按照因素法分配各地试点任务和资金,情况如下,现予以公示。

  序号

  试点区

  加厚高强度任务分配(万亩)

  全生物降解地膜任务分配(万亩)

  总任务

  (万亩)

  地膜科学回收资金分配

  (万元)

  总计

  4.19

  0.18

  4.37

  141.9

  1

  船营区

  0.24

  0.03

  0.27

  9.9

  2

  昌邑区

  0.9

  0.02

  0.92

  28.8

  3

  龙潭区

  1.16

  0.02

  1.18

  36.6

  4

  丰满区

  1.8

  0.08

  1.88

  61.2

  5

  高新区

  0.04

  0.01

  0.05

  2.1

  6

  经开区

  0.02

  0.01

  0.03

  1.5

  7

  中新食品区

  0.03

  0.01

  0.04

  1.8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8日前与吉林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432-62049825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w.jlcity.gov.cn/zwq/tzgg/202312/t20231222_1182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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