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注销市辖区内河渔船证书的公示

时间:2023-12-24 作者:佚名 来源: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原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转发农业部关于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粤海渔函〔2015〕995号)和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转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做好“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梳理工作的通知》,现对逾期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一直不接受检验的超期脱检渔船的证书进行注销(共408艘,名单见附件),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日。如对公示情况不明,可向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咨询。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中段,邮编:522031;电话/传真:0663-8899736。

  附件:拟注销渔业船舶证书名册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eyang.gov.cn/nyj/tzgg/content/post_81993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