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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2023年第四季度养殖水产品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时间:2024-01-10 作者:佚名 来源: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第四季度,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尚未发现生产单位违法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行为。但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上半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的通报》,我省部分地区仍发现个别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未经批准的孔雀石绿、氟喹诺酮类、地西泮、磺胺类等投入品现象,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五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现予以公示,接受现社各方面监管,以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联系电话:8768301。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eyang.gov.cn/nyj/tzgg/content/post_825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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