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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伊通县申报的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国债高标部分)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可行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四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附件: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国债高标部分)子项目统计表
联 系 人:梁宇欣
联系电话:0434-3621433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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