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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公示

时间:2024-03-09 作者:佚名 来源: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23〕1752号)文件精神,按照随报随批的原则,永清县和霸州市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并通过市级评审。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县(区)别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万亩)项目资金(万元)
建设任务国债资金省级资金
永清县9.521700685
霸州市15390001242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lf.gov.cn/lf/2024/ggtz_1_03/28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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