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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时间:2024-03-23 作者:佚名 来源:开封市农业农村局

  

  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禁渔期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黄河干流实行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和禁渔期

   禁渔区为开封市境内黄河干流,禁渔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7月31日。

   二、禁渔具体内容

  除休闲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

  三、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科学研究和人工繁育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严重违反规定或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开封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371-22126669

  

  

   2024年3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kaifeng.gov.cn/content/content/id/22646/ci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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