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禁用和报废》(GB/T16877-2008)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小型拖拉机注销(报废)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农厅函〔2020〕452号)相关要求,下列59台农业机械已达报废标准,现对其牌证予以公告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柳州市城区2024年农业机械注销名单(第一批)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9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分享本页面至:
上一篇: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季度 “公开大接访”活动公告
下一篇: 公 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