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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烟台农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和管理,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烟台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烟台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4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烟台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代涛,电话:0535-6692162邮箱:ytsnyncjscxxhk@yt.shandong.cn。附件:《“烟台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4-03-30 作者:佚名 来源: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烟台农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和管理,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烟台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烟台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4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代涛,电话:0535-6692162

  邮箱:ytsnyncjscxxhk@yt.shandong.cn。

  附件:《“烟台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6日

  

  附件《“烟台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原文链接:http://nongye.yantai.gov.cn/art/2024/3/26/art_20514_2920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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