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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省级配套资金100000万元省财政厅已下达完毕。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有关要求,应在相关信息审批生效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现将分配结果予以公开。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省级配套资金分配结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28日
相关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省级配套资金分配结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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