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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季度宜春市水产养殖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

时间:2024-04-21 作者:佚名 来源:宜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4 年 1月至 2024 年 3月间,宜春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 15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执法人员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养殖投入品行为,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二、执法人员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

  三、执法人员发现 2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未建立水产用药使用台账、记录等情况,已进行整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795-3562524

  

  宜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yichun.gov.cn/ycsnyncj/gsgs/202404/8b1436099cb84a259cf5dfc6f744ebc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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